大疆DJI正式起訴FCC挑戰無人機禁令:三大核心論點完整解析
大疆DJI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挑戰FCC將其產品列入「涵蓋清單」的決定。DJI主張FCC從未指出具體安全威脅、剝奪其正當程序權利,且禁令對美國用戶造成重大損害。這場訴訟可能耗時數年,結果將影響美國政府未來對外國科技產品的管制方式。

文章重點
- DJI於2026年2月向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起訴FCC,挑戰無人機涵蓋清單禁令
- DJI三大論點:FCC未指出具體威脅、剝奪正當程序、禁令造成重大損害
- 調查顯示96.7%美國無人機操作員使用DJI產品,43.4%認為禁令可能導致事業終結
- 現有已獲授權的DJI無人機不受禁令影響,僅未來新型號無法取得設備授權
- 訴訟可能耗時1至3年,最終結果可能透過貿易談判而非司法裁決解決
大疆DJI正式起訴FCC,挑戰美國無人機禁令
大疆DJI已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挑戰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禁止其產品在美國市場銷售的決定。DJI主張,FCC在從未指出具體安全威脅的情況下,將DJI無人機列入「涵蓋清單」(Covered List),已超越其法定權限並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
2025年12月,FCC將所有外國製造的無人機及無人機零組件列入「涵蓋清單」,實質上禁止這些產品取得在美國合法運作所需的設備授權。這項消息不僅讓大多數無人機飛手感到不滿,甚至連部分美國本土無人機公司也表達了反對意見。
DJI於2026年2月20日向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交訴狀,開啟了一場可能持續數年的法律攻防戰,核心爭議在於:政府的無人機限制措施究竟是合理的國家安全政策,還是違憲的權力濫用?
DJI的三大核心論點
一、FCC從未指出實際威脅
DJI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FCC只有在產品構成國家安全威脅時,才能將其列入涵蓋清單,然而FCC從未指出任何與DJI或其產品相關的威脅。」
經過多年的政府審查、多次安全評估以及反覆的國會聽證會,至今沒有人公開證明DJI無人機曾被用於監視美國人或危害國家安全。FCC依據的是2025年12月21日的一份國家安全裁定,該裁定僅籠統地認定外國製造的無人機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卻未提供針對DJI產品的具體證據。
二、DJI被剝奪正當程序權利
DJI發言人指出:「儘管DJI多次努力與政府溝通,卻從未獲得提供資訊以回應或反駁任何疑慮的機會。」
多年來,DJI公開要求接受安全審計。DJI全球政策負責人Adam Welsh曾於去年12月致函美國國防部長�乘Pete Hegseth,表示願意「保持公開透明,並提供必要資訊以完成全面審查」。
然而,FCC在未給予DJI回應機會的情況下,便依據跨部門裁定發布了禁令。DJI在訴狀中指出:「FCC超越了其法定權限、未遵守法定程序要求,並在將DJI產品列入涵蓋清單時違反了第五修正案。」
三、禁令造成重大損害
DJI發言人表示:「這項列管對DJI及其客戶造成了巨大傷害。它草率地限制了DJI在美國的業務,並武斷地剝奪了美國消費者使用最新技術的權利,而其他國家的用戶則繼續享有這些技術帶來的便利。」
「各行各業的美國人——包括小企業主、公共安全人員、農民和內容創作者——已經並將持續受到影響,失去他們賴以維生和拯救生命的工具。」
根據Pilot Institute對8,056名無人機操作員的調查,43.4%的受訪者表示,若無法取得新的DJI無人機,將產生「可能導致事業結束的衝擊」,而目前有96.7%的操作員使用DJI產品。
FCC的執行力度超出禁令範圍
DJI在訴狀中指出:「FCC還以該裁定為依據,嚴格限制DJI進口其現有產品以及不在裁定範圍內的新產品至美國。」
從技術層面來看,FCC的禁令僅阻止新型號取得設備授權。在2025年12月22日之前已獲授權的現有產品應仍可合法銷售,其中包括備受期待的DJI Avata 360等新機型。
但據DJI表示,FCC正在實施超出禁令要求的進口限制,可能影響到那些原本應被納入過渡保護範圍的無人機產品。
DJI的法律論據分析
DJI的訴狀提出三項具體主張,每一項都具有堅實的法律基礎,但國家安全案件通常會獲得法院的高度尊重:
1. FCC超越法定權限 — DJI主張FCC並未證明DJI產品確實構成國家安全威脅。政府至今未能提供DJI無人機被用於間諜活動或構成安全威脅的實際證據。DJI的訴訟迫使政府要麼在法庭上提出這些證據,要麼承認證據不存在。
2. FCC未遵循法定程序 — 行政法要求行政機關提供合理解釋、考慮相關因素,並給予受影響當事人通知和回應的機會。
3. FCC違反第五修正案 — 正當程序條款要求政府在重大限制財產權之前,必須遵循公平的程序。DJI的第五修正案主張特別值得關注。正當程序條款確實要求政府在限制財產利益前遵循公平程序,但國家安全案件享有特殊的尊重待遇。法院很少質疑行政部門的安全裁定,尤其涉及外國公司時更是如此。
核心問題在於:正當程序的保護是否足以在國家安全案件中仍要求舉行聽證?還是國家安全的考量可以凌駕於程序保障之上?
超越無人機議題本身,法院對此案的裁決將影響美國政府未來限制其他外國科技產品的方式。
後續發展
DJI在訴狀中請求第九巡迴法院「宣告該裁定違法、撤銷、禁止執行並廢除該裁定」。DJI希望法院完全推翻FCC於12月22日發布的裁定。DJI同時也向FCC提交了覆議動議,FCC已邀請各方提出反對意見及回覆。
以下是預計的發展時程:
- 短期(未來幾個月):政府回應、可能提出臨時禁制令請求、提交書面辯論
- 中期(6至18個月):言詞辯論、法院裁決、可能上訴
- 長期(1至3年):第九巡迴法院最終決定、全院聯席審查,或最高法院審理——也可能在結案前達成和解
DJI的訴訟正值禁令出現鬆動跡象之際:
- 1月7日:FCC為符合65%國內零組件比例的無人機新增豁免條款(至2027年1月1日到期)
- 1月8日:商務部撤回其單獨的無人機限制措施,據報是為了避免干擾川普與習近平的貿易談判
- 持續進行中:企業可申請「條件式核准」
這些發展顯示,相關限制正被當作可協商的貿易政策而非緊急的安全要務來處理——這也支持了DJI關於「不可接受的風險」認定缺乏事實基礎的論點。
對無人機飛手而言,可能的結果包括:
- 最佳情況:法院判決裁定無效,恢復市場准入
- 良好情況:法院要求遵循適當程序,造成延遲但建立更完善的標準
- 中等情況:訴訟壓力促成以安全審計取代全面禁令的協商解決方案
- 即使敗訴也有幫助:長達數年的法律戰為政治變化或貿易談判創造空間
無人機飛手現階段該怎麼做
DJI的訴訟不會立即改變無人機飛手的現狀。
請記住,現有的DJI無人機並未被禁止使用。所有已獲准在美國銷售的無人機(包括在Amazon、B&H、Best Buy或其他主要零售通路上販售的產品,甚至從其他飛手手中購買的二手品)仍可合法買賣。在2025年12月22日之前獲得核准的產品仍可繼續銷售。
受影響的只是未來的DJI新機型將無法在現行狀態下取得設備授權。
此外,也不必完全失去希望。川普政府已展現出快速逆轉政策的意願。與中國達成「重大協議」可能包括讓DJI在強化安全要求下重新進入美國市場。
DJI在程序方面有合理的法律論據。在多年要求接受安全審計後,他們在未經聽證的情況下,僅憑未指出具體威脅的模糊裁定就被禁止。
但DJI面臨的是一場硬仗。法院對行政部門的國家安全裁定給予極大尊重。政府將主張,要求提供詳細公開證據將危及情報來源和方法。
預測:第九巡迴法院不太可能直接推翻禁令。法院可能會要求更完善的程序或更具體的理由,從而推動以安全審計、強化監控、資料在地化等修正方案取代全面禁止。
比起在法庭上取得完全勝利,更可能的結果是:DJI的訴訟將製造足夠的不確定性和延遲,最終透過貿易談判而非司法裁決來解決問題。
DJI在提起訴訟後的電郵聲明中表示:「DJI非常重視其產品的安全性。公司長期以來倡導對其產品進行獨立、客觀的審查。基於我們對美國市場及各產業客戶的承諾,我們將持續與FCC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進行建設性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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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DJI起訴FCC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 DJI主張FCC從未指出DJI產品的具體安全威脅,卻將其列入涵蓋清單,超越法定權限、未遵循法定程序,且違反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的正當程序保障,因此向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起訴訟。
- 現有的DJI無人機還能在美國合法使用嗎?
- 可以。FCC禁令僅阻止新型號取得設備授權,2025年12月22日之前已獲核准的DJI無人機仍可合法購買、銷售和使用,目前在各大零售通路販售的產品不受影響。
- 這場訴訟預計需要多久才能有結果?
- 短期內政府將提出回應,6至18個月內可能進行言詞辯論和法院裁決,最終解決可能需要1至3年。不過也可能透過中美貿易談判在司法判決前達成和解。
